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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映编号: 157
反映时间: 2009-12-22 16:48:00
反映人姓名: 五龙花园7号楼业主
所属区县: 杏花岭区
反映单位:
反映来源: ------
用水问题: ------
水质问题: ------
水管设备: ------
套室表: ------
表务问题: ------
服务咨询: ------
物业问题: ------
是否已受理:
反映内容: 本建筑属于高层建筑总共18层,收水费时:二次加压费1.8元一个字,污水处理费0.5元一个字,请问是不是乱收费,如果属于乱收费,应该谁来监管
谢谢
回复: 根据太原市物价局《转发省物价局<关于推进“差别水价”和“阶梯式水价”改革 促进节约用水 适当调整太原市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>的通知》规定,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,其污水处理费由我公司代收。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.50元,该项收费符合规定。
二次加压费是由物业公司收取的,制定费用的依据请向物业公司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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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主办:太原市自来水公司
Copyright-2007 承办:太原市自来水公司企业文化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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