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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映编号: 160
反映时间: 2010-1-14 19:50:00
反映人姓名: 张集
所属区县: 迎泽区
反映单位:
反映来源: 军民
用水问题: ------
水质问题: ------
水管设备: ------
套室表: ------
表务问题: 抄表差错
服务咨询: ------
物业问题: ------
是否已受理:
反映内容: 2010年1月13日收取2009年11月至12月水费时,应计费错误,我们要求改正后再缴费,但收费员执意要我们按错误计录缴纳费用。2010年1月14日即贴出停水通知,要求3日内缴纳水费,否则就采取停水措施。此非我们错误,请查清并解决。
2009年10月收费发票上基数为123,昨日(2010年1月13日)发现水费计费不对,我们看水表时才走到140。我们不知几号抄表,但时至今日才走了17个字,怎么能强制按错误收取98元水费,此行为实在令人不解!抄错表我们不介意,但发现错误应改正,而不应将错就错,采取强制停水手段要挟用户按错误计录缴费,实在令人费解!请尽快给予解决!如停水我们就往相关部门反映此事。如能更正计录,我们必将按期交费,谢谢!
回复: 已与用户进行协商,妥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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